8月24日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,要求8月底前完成我市18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任务。要求各单位、街道办事处、行业主管部门、分管领域积极配合,做好人员排查登记统计,落实各项措施,组织好18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,确保按时完成疫苗接种任务。如有禁忌症的请按以下要求开具证明。
关于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开具
相关问题解答
一、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去哪儿开?
义马市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开具定点医疗机构:医院、医院。
开具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二、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症有哪些?
以下5类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病*疫苗:
(一)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;
(二)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
(三)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
(四)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;
(五)妊娠期妇女。
三、开具新冠病*疫苗接种禁忌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?
(一)申请人的身份证;
(二)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、出院小结、检查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。
四、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工作流程
有疑似接种禁忌症的人员,请携带身份证和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等相关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(医院、医院)指定科室,由专家组进行会诊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出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。
医院联系人:张俊晓-
医院联系人:彭静丽-
义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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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划:裴根平编辑:郜翠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